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建中医药大学学生宿舍13号楼项目(勘察)(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活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福建中医药大学学生宿舍13号楼项目(勘察) ;
2.2.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邱阳路1号,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内西侧位置,项目东侧紧邻学生活动中心,北侧紧邻学校体育馆,南侧为学生宿舍12号楼 ;
2.3.工程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为28907.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524.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2383.5平方米)。层数为地上十一层,地下一层。宿舍总间数550间(其中四人间528间,三人间20间,无障碍二人间2间),住宿人数2176人。 ;
2.4.工程投资总额:人民币 14898 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工程勘察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
2.6.计划开工日期: 勘察项目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进场作业 ;
2.7.勘察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可供报审的勘察报告,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勘察周期要求为:20 日历天内提供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电子成果资料。30日历天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可供报审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包括完成外业、内业及提供勘察报告),并根据发包人要求做好与设计单位的配合工作,提供相关的中间资料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资质等级高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同等级时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4.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项类似项目勘察业绩。“类似项目勘察业绩”是指(下同):在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报告日期为准)投标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级或以上的工程勘察项目;
3.5.对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至2024 年 4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00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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