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烟草公司廊坊市公司2024年直属单位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已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企业参加,择优选定一个中标单位,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河北省烟草公司廊坊市公司2024年直属单位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
1.2资金来源:自筹
1.3招标内容:电子显示屏的购置、安装及售后服务,详见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4最高限价:85.72万元
1.5质量标准:合格
1.6供货期:20日历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或其他组织;
2.2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或代理公司通过“天眼查”等系统查询);
2.4投标人应该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近三年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业务(提供承诺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2.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6供应商未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并提供承诺;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两套(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下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报名),到廊坊市建国道东方新天地317室(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廊坊办事处)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开标时携带上述资料原件,未携带或携带不全,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2地点:廊坊市建国道东方新天地317室(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廊坊办事处)。
3.3时间: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4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