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POWERCHINA-0118003-240022
一、招标条件受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漳州高新区绿色发展生态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施工项目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水利水电工程工程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商品混凝土,本次招标的使用人是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漳州高新区绿色发展生态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施工项目部,采购商品混凝土计划使用工程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
高新区小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子项)
内河小流域生态治理:结合生态流量保障项目建设,拟对区内12条主要河道及其支流(古湖高排渠、沧溪支渠、大溪高排渠、小溪低排渠、长福支流、下楼连通渠、下洋连通渠、下陈总港、下陈右港、下陈左港、湖山排洪渠、下魏主渠、田边支渠、廍前支渠、大梅溪高排渠、大梅溪低排渠、后边坑支流)进行生态治理,总长度54km,主要内容包括新建生态护岸、生态缓冲带、修复水生态、构建水景观等。
南部片区小流域生态流量保障工程(子项)
九龙江流域(高新段)南部片区小流域生态流量保障工程以圆山为界,分圆山以东(圆山新城)、圆山以西(靖圆)两个片区建设。圆山以东片区主要对九湖镇、颜厝镇内的水系进行生态补水,圆山以西片区,主要对靖圆办内的水系进行生态补水。
2、招标范围:漳州绿色发展生态治理项目施工所需的商品混凝土以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本次混凝土采购总量39997.5m³,具体材料名称、型号、数量详见下表,共分三个包件:
包件一:大梅溪低排渠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³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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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³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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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³ | 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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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³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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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透水混凝土 | C25 | m³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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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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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二:古湖高排渠、下沉右港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³ | 87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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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³ | 3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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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³ | 13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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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³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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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透水混凝土 | C25 | m³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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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27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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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三:西环城路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³ | 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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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³ | 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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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³ | 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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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³ | 2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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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³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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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商品混凝土 | C45 | m³ | 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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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24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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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量为初步设计用量,最终结算以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不一致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特殊预拌混凝土,投标人报价中应单独列出特殊混凝土拌制附加费(如抗渗、水下、微膨胀、细石等混凝土每方加价及泵送费)。
4、交货时间:按买方施工进度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5、交货地点:漳州绿色发展生态治理项目指定地点。
6、付款方式:
(1)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开票付款。买方在收到发票前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买卖双方核实数量、质量、型号规格与合同和设计要求完全一致且验收合格之后,卖方开具全额货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于28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条款支至到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 质保期届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后支付。对因商品混凝土质量原因致使竣工验收不合格、质保期内未履行合同或未全部履行合同的,买方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材料款(质保金)。若因买方业主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等原因,导致买方延误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买方可以顺延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卖方应给予买方充分理解,给予延期付款期限,不视为买方违约,不计利息,同时卖方不得以此为由擅自停止供货,如若因此导致我方经济受损,卖方需全额赔偿我方经济损失。
(2)买方采取银行电汇、电建融信、电建财务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建信融通(建行e信通)、农行保理e融、交通银行快易付、中国银行融易信等方式向卖方分批支付货款,具体支付方式由买方确定。
7、技术质量要求:
详见第七章。
8、计量方式:
(1)混凝土数量按立方米(m³)计量。到货验收数量以卖方、买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的《混凝土送货单》的供货数量为依据。货物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应组织交接验收,卖方应提供《混凝土送货单》作为交货依据(每次浇筑第一车还须带本次浇筑混凝土的配比单),能够准确地反映运输车号、混凝土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使用部位、发货时间、到工地时间及卸货时间等信息。
(2)买方有权核查卖方任意车辆过磅(每批次抽查过磅应不少于3车,误差取平均值),或以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复核。混凝土方量按过磅重量进行换算。换算系数按照该批次混凝土配合比测算取得。
(3)若在抽查中发现卖方存在单车方量误差平均值超过-2%时,则该结算期内卖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均按本批次内抽查结果中的最小值进行统计结算。若任何抽查车辆方量误差超过-5%,罚款5千元,连续抽查3车误差均超过-5%时,罚款5万元,卖方须在3日内提出整改方案报买方同意后实施,若一个结算期内抽查方量误差超过-5%的车辆达到5车时,则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有生产厂家的代理授权,代理商只能代理一家生产厂家的产品。所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 1 条对生产厂家的资格要求。
3、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
4、投标人应具有2021年1月1日至今新签的类似产品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提供清晰完整的供货合同扫描件)。
5、投标人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与;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生产厂家及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与。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建集采平台供应商黑名单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6日15:00前在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在线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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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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