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21/21-QT-020)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阜康发电有限公司#1、2炉燃烧器升级改造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阜康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西工业园
2.2 项目规模:2*15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年度计划开展#1机组D级检修,#1机组计划工期约12天,计划时间为2024年6月15日至6月26日,#2机组C级检修,#2机组计划工期约23天,计划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至10月06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21/21-QT-0202 | #1、2炉燃烧器升级改造 | 对AB层燃烧器材质升级,CD层燃烧器结构重新设计并升级材质,采购#1炉CD层8台燃烧器、#2炉ABCD层16台燃烧器,对#1、2炉本体原24台燃烧器拆除,安装新燃烧器,对燃烧器进行切圆调整,空气动力场试验,热态燃烧调整试验。 | 2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2炉燃烧器升级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至少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2项火电机组燃烧器供货或改造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5-15 11:09到2024-05-21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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