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新县和美乡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4年安新县和美乡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已由安新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2024年安新县和美乡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安行审投字〔2024〕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新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北白洋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位于河北雄安新区安新县南部,涉及端村镇、安新镇、安州镇3个乡镇15个行政村和白洋淀大道安新县城到东杨庄三岔口段。
2.2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主要涉及安新县三个乡镇:端村镇、安新镇、安州镇,共包含15个村庄人居环境提升以及白洋淀大道城区到东杨庄段道路两侧绿化及环境提升。主要为村庄内道路硬化提升,包含道路修复、铺设混凝土路面、沥青路面、面包砖路面,总面积约为84060㎡;村容村貌提升包含绿化种植补植、新建和改造游园绿地、西堤码头设计提升、标识设计提升等,总面积约为51740㎡;白洋淀大道两侧绿化提升面积约14000㎡。
2.3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4工程概算投资额:项目概算总投资为4417.99万元。
2.5招标范围:完成2024年安新县和美乡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2.6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2.7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方式。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下列①、②两项中任一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①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和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监理专业资质;
②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无。
(3)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在本单位近一年内(2023年5月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至少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4)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7)其他要求:/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4年05月17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06月11日09时2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11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编制和上传,技术标应符合暗标编制要求,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7. 开标形式及地点开标形式:远程开标。
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仪式。登录直播系统时,投标人改名称为公司简称+姓名。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请投标人至少在开标前1天通过“交易平台”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并确保检测通过;开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进入开标系统;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接后及时进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 公示与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