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长沙分行2024年抵押物保险服务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北京银行长沙分行2024年抵押物保险服务入围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编号:04-13-04A-2024-D-E10017),招标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项目名称:北京银行长沙分行2024年抵押物保险服务入围项目。
1.2招标范围:本项目需选定入围2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抵押物保险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需求书。
1.3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入围两家供应商。
1.4服务期限: 1年。
1.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1.6服务地点:湖南省。
1.7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65万元(含税)。
2.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允许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分公司、分所等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直接参与投标,但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其所属的法人或组织承担。投标人是分公司的应提供总公司针对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原件和总、分公司有效上述要求证件的复印件。(注: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半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2.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一年任意一个月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延迟暂缓提交的规定或证明;(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2.4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参加此次投标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2.6投标人不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不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不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不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最近三年内与北京银行及分支机构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 秘 密 或技术 秘 密 等事件;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数字不为“0”和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未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7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注: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09时00分至2024年5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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