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饮用水循环桶采购项目
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江西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饮用水循环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饮用水循环桶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TC249X5GN
3、采购预算:320000元。
4、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控制单价(元/个) | 数量(个) | 采购预算(元) | 采购内容 |
1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饮用水循环桶采购项目 | 16 | 20000 | 320000 | 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
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合同有效期内,如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未尽事宜,双方需另签订补充协议。
6、付款方式:预付款30%,剩余款项在供货完成并经需求单位检测验收合格、供应商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
7、履约保证金:10000元(质保期后,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下,甲方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8、标段划分(分包)方式:总包采购,即采用一个标包采购。
9、供应商资格条件:
9.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①供应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体现能够承担本次项目履约能力内容。
②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投标的,须提供供应商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9.2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承诺就本项目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
①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凭证或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②供应商承诺函加盖公章。
9.3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注册时间未满三年的,从注册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供应商声明函加盖公章。
9.4供应商提供服务承诺函:
承诺内容:采购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提供:供应商服务承诺函加盖公章。
9.5限制响应情形: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供应商不得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江西邮政分公司采购准入限制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投标人出具无限制响应情形承诺书或提供本单位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注:对有围标、串标风险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且列入黑名单管理,不可参与后续项目投标活动。
提供:供应商出具无限制响应情形承诺书加盖公章。
9.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提供:供应商承诺函加盖公章。
10、采购文件的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