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水厂净化车间净化主体设备和全厂自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肃北水厂净化车间净化主体设备和全厂自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甘肃仕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1日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GSSX(2024)001号
项目名称:肃北水厂净化车间净化主体设备和全厂自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41.2733万
最高限价:941.2733万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采购需求:水厂净化车间净化主体设备和全厂自控系统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提供2024年3月-2024年5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资料(无税额的月份提供零申报证明材料,免税企业可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公告发出后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截图或信用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售价: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611377889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