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GP-24-DCF-PTDC-0002
莆田电厂2024-2027年电梯维保服务
中海福建燃气发电有限公司
无
标段包信息
序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采办方式 |
1 | CGP-24-DCF-PTDC-0002/01 | 莆田电厂2024-2027年电梯维保服务 | 公开招标 |
公告信息
莆田电厂2024-2027年电梯维保服务
2024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
公司余热锅炉、办公楼、集控楼、宿舍楼装有8台电梯,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为保障公司电梯正常运行,需委托电梯维保单位对公司的8台电梯进行维护保养。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前云村望山北街996号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1.资质要求: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应答人应提供以下其中一种资质:
①政府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B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制造(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参数V>1.75m/s。
2.业绩要求:
(1)应答人在近3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报价截止日)应具有一个或更多电梯维护保养的业绩。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否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投标应当由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
2024-05-27 到 2024-06-03
请登录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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