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1/21-QT-030)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项目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甘肃华电腾格里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甘肃省金昌市、武威市凉州区、武威市民勤县、武威市古浪县
2.2 项目规模:其他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合同签订方)正式通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土地预审及规划选址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45日内取得各县区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11/21-QT-0302 | 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 | 基地项目(除煤电外)涉及县区为金昌市金川区、武威市凉州区、武威市民勤县、武威市古浪县,投标人需根据项目所在地政府要求,自行编制方案,经招标人确认后,完成基地项目(除煤电外)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并取得各县区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内容详见技术文件要求。 | 5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8.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 2022年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以合并企业利润表数据为准);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3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在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建设项目的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报告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绩相加共3个及以上(各单项业绩至少1个),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业绩须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工作量、签字页扫描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未提供业绩单位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5-29 08:30到2024-06-04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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