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分行大会议室LED彩屏设备项目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ZB-2024-SC-054)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咸阳市分行大会议室LED彩屏设备项目采购(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5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咸阳市分行大会议室LED彩屏设备项目采购(二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咸阳市分行大会议室LED彩屏设备项目采购(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咸阳市分行大会议室LED彩屏设备项目采购(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5.投标人需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产品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6.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持有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7.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7.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7.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4投标人近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 ”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5投标人近2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7.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7投标人在近2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 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2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05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请有意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至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 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座601室)购买咸阳市分行大会议室LED彩屏设备项目采购(二次)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套,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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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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