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石家庄分行职工餐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招标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项目名称:北京银行石家庄分行职工餐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47-2460SCCXA153
2. 招标人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3. 招标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6号
4. 招标人联系方式:张伟 0311-66881676
5. 本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 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简述:本次招标范围分行大楼内职工餐厅用餐服务,服务范围包括:职工早餐、午餐、晚餐等。项目总预算311万元,其中,职工工作餐费年度预算220万元;职工餐厅服务费预算91万元。用餐费用按每月实际用餐人数据实结算,餐标对应的餐费税金按中标方开具发票的票面税率进行结算。中标单位需按照就餐标准按时供餐,保证质量、保证时间、每周制定菜谱,调整品种花样,确保食品安全。餐厅服务费包含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劳保福利、低值易耗和管理费。本次招标仅对餐厅服务费部分报价。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书。
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中标人数量:1名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最高投标限价:91万元(含税)
7.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近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其他要求:供应商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扣押、破产状态;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声明作为资格审查资料: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 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6) 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8)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 投标人及其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 投标人在以往北京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有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
(12) 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9) 近一年内未担任与北京银行存在利益冲突当事方的代理人,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与北京银行及分支机构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提供承诺书)
8. 招标文件购买:
(1) 发售时间: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7日09:00-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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