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6-240111
一、招标条件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工程达开灌片总承包(EPC)项目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履约中心招标采购处(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1批普通硅酸盐水泥,采购材料计划使用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工程达开灌片总承包(EPC)项目部进度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
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工程是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的配套工程,是国家150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之一。工程任务以农业灌溉为主,兼顾村镇供水,为区域乡村振兴创造条件。灌区位于广西著名的桂中旱片区,范围涉及贵港市、桂平市、平南县,来宾市兴宾区、武宣县,共计 2 市 4 县(市、区)25 个乡镇,设计总灌溉面积 100.1 万亩,同时向达开水库灌区补水,为大(2)型灌区,Ⅱ等工程,总工期 60 个月。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工程达开灌片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作为1个标段,标段投资约60215.19万元。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工程达开灌片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施工用水泥。
3、采购数量
序号 | 材料名称 | 详细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 42.5(袋装) | 吨 | 1500 | 技术要求详见 第六章 |
2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 42.5(散装) | 吨 | 58936 | |
| 合计 |
| 吨 | 60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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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采购数量为预计用量,最终数量以实际交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卖方不得以采购数量的增加、减少、原材料涨价等原因而要求买方调价或断供。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29年4月,具体供货时间以买方提供的月/批次材料计划表中所列交货期限为准,卖方不得以供应过程中货物的增加或减少对买方断供或调高单价。
5、交货地点:广西省桂平市石龙镇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工程达开灌片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部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水泥指标及性能要求必须符合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GB/T200-2017《中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如标准被修改,均以最新版本为准),同时满足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工程达开灌片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部的技术需要。卖方按供应批次提供原材料质量检测报告。
7检验要求:
7.1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第5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执行”。
7.2 卖方货物到指定地点后办理交接手续,买方按规范标准和技术规格书要求进行外观验收及抽样检验,每批次随货物提供材质证明书、合格证及检测报告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需盖生产厂质检专用章。
7.3 现场外观检验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不符合本合同中规定品牌、质量标准、规范、附件不齐、损坏等,买方拒收并由卖方退出现场,卖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7.4 质量检测:每批货物到达工地后,买方或工程监理单位按货物对应的试验检测规范要求抽取样品进行试验检测。
7.5 以现场监理见证取样送检的检测结果为准,如果检验不合格或入罐非合同约定品牌(生产厂家)的水泥时买方将该批货物原地封存,并以电话或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卖方必须在接到电话或书面通知24小时内到场作处理。同时,卖方必须在48小时以内及时补充替换合格产品到工地现场,由此产生的水泥废料由卖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置买方不对处置过程负任何责任,补充品的检测费仍由卖方负责且买方有权追究对工期影响造成的损失。
7.6 卖方若对买方外委托检测结果存在异议,由买、卖及监理三方共同对该批次产品抽取样品,并送当地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测机构或其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最终仲裁检测,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经检验如果有任何一项技术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卖方自行负责退货,一切费用及损失由卖方承担。
7.7 为了更好地控制产品质量,可能会出现加大抽检频率的现象,超出国家规定的检测频率后,如果抽检产品的结果是合格的,则样品和检测费用由买方承担;如果抽检产品的结果不合格,则样品和检测费用都由卖方承担。
7.8 涉及专利技术的还应同时满足专利技术标准和特殊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生产能力满足需求,具有良好的销售业绩。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生产厂家授权代理书,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必须满足第1条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要求。
3、投标人应具有工程施工用水泥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2021-2023年)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合同数量及总金额清晰可见)。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信息为准)。不接受存在中国电力建股份有限公司规定的不予参加投标情形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7、投标人须在平台注册,通过电建股份公司或水电十六局合格供应商审查并成为电建股份公司或水电十六局合格供应商后才具备报价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17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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