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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普惠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4-06-13 18:34:47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碳普惠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碳普惠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TM-LXBX20240761,比选人为上海理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项目概况碳普惠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采购估算金额1886037.74元(不含税价)。

1.2比选范围:碳普惠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主要包括碳市场管理、碳积分商城管理、碳普惠平台、碳普惠管理,详见包件划分情况。

1.3本项目划分4个包件,具体包件划分情况如下:

1.3.1包件一:采购估算金额为471698.11元(不含税价)。主要包括碳市场。全国碳市场、上海碳市场的数据接入,保证信息互通,进一步开发数据分析、异常诊断等功能,实现碳市场精准管控。

1.3.2包件二:采购估算金额为377358.49元(不含税价)。主要包括碳积分商城。机构、个人碳普惠账户开立、减排量余额查询、累积减排量查询、场景转化减排量明细查看、当前减排量查询、碳积分记录查询、碳(项目)减排量签发明细查看。

1.3.3包件三:采购估算金额为508679.25元(不含税价)。主要包括碳普惠平台。主要包括方法学管理、减排项目管理、减排场景管理、碳普惠消纳渠道管理。

1.3.4包件四:采购估算金额为528301.89元(不含税价)。主要包括碳普惠管理。主要包括碳积分数据模型分析、碳积分转换管理、碳普惠核心数据监管。

本项目允许参选人同时中选的最多包件数为1个。

1.4服务地点:上海市。

★1.5交付期及保修期:

交付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

保修期:自系统验收通过之日起1年(包含1个月试运行期)。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包件一最高参选限价为471698.11(不含税价),包件二最高参选限价为377358.49元(不含税价);包件三最高参选限价为508679.25(不含税价);包件四最高参选限价为528301.89(不含税价);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以下条款如无特殊说明,参选人资格要求针对本项目下所有包件)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3业绩要求:

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已签订的同类型工程(软件开发类)业绩证明材料至少1份。

1、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

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和框架合同下任意一个订单。

2、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1)如为单项合同,合同关键页中应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合同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

2)如为框架合同,框架合同正文关键页中应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合同正文或订单应体现签订日期(若框架合同正文体现签订日期,根据合同正文签订日期计取;若框架合同未体现签订日期,根据提供订单所体现的最早签订日期计取)。

3、业绩证明材料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

2.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061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061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061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的以标包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注:以上(5)(6)(7)条内截止时间为“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5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0614830分至20240617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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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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