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委托,就库木苏一号矿井500万吨/年项目及选煤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就下列有关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项目名称:库木苏一号矿井500万吨/年项目及选煤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项目
2. 招标编号/包号:0747-2460SCCXJ076
3. 招标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4. 招标人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
6. 本项目最高限价:234.33万元。
7. 招标内容:库木苏一号矿井500万吨/年项目及选煤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最终环境影响报告书名称由中标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标准,结合库木苏一号矿井实际情况,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环保专家对项目现场进行勘察、收集并查阅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资料,并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规范有效的报告和成果,通过评审并取得生态环境部门的环评批复。
项目质量标准:评价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技术导则,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文件规定;且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审查并取得批复。
8. 服务期:项目合同签订180日完成库木苏一号矿井500万吨/年项目及选煤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项目编制并通过相关审查,报告深度和要求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执行,包含不限于现场踏勘、环境监测、报告编制、技术评估及协助上报审查等工作,并取得全部相关部门审查批复。
9.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证明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 投标人应具备从事编制大型煤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应的能力,其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资格,项目组成员应具有相应资格条件,专业配置合理(提供人员信息证明材料,全体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所有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
(3)投标人须提供(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项以上的通过生态环境部批复的煤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业绩证明,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至少须提供合同首页、能够反映承包范围或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及批复文件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上一年度(2023年)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若2023年度审计报告未完成可提供2022年度);
(5) 至投标截止时间(查询时间在文件发售日期至投标截止时间区间内均可),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上述查询截图);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招标文件购买:
(1)获取时间:从2024年6月15日10时00分到2024年6月26日19时00分
(2)获取方式:登录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①注册:通过完成注册(免费),在注册中请按照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合法信息及证件。工作人员会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已注册单位可跳过此步骤)。
②购买: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页面找到项目标号,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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