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山区人文生态纪念园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二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琼山区人文生态纪念园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二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海口市琼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名称)以琼山审服函〔2023〕18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口市琼山区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海口市琼山区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琼山区人文生态纪念园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2.2 项目概况:拟建服务用房及公共厕所,总建筑面积约为4858 平方米。⻣灰基穴总数为49671个,(其中单穴卧碑12318个,双穴卧碑11257个,烈士墓碑489个,树葬花葬壁葬艺术葬6976个,拓展墓区8631个(预留后期建设),⻣灰楼10000个)、道路、停车场、排水沟、围培、挡土墙、牌坊、各式指示牌及标牌,以及项目区域内土地平整、给排水、电气等配套设施工程。
2.3 项目地点:海口市琼山区红旗镇大山村委会裙楼村
2.4 计划工期: 4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方案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等(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2.6 其他说明: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含)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的相应资质的投标人)。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含)注册建筑师以上资格或风景园林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扫描件加盖电子章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最多为两名,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的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
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21日18时00分至2024年07月12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gb-web/)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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