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城县辛安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DC-2024062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长治市黎城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黎城县辛安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修复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7376001),已由黎城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以黎发科审发{2024}35、3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自筹。招标人为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黎城县辛安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修复项目
2.2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包含绿化种植工程、土壤改良工程、土方工程三部分。
1.绿化种植工程:月季花2400.96平方米、波斯菊(格桑花) 62996.68平方米、野花组合39914.21平方米。
2.土壤改良工程:土壤改良面积105311.85平方米。
3.土方工程:包括清表工程、回填土工程、翻耕工程。
2.3建设地点:黎城县程家山镇南堡村。
2.4建设工期:3个月。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纳税凭证、投标截止日期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保凭证;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页面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页面截图(须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6月27日18:30至2024年7月4日18: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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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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