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配备母联柜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浙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配备母联柜项目,项目编号 HFJH2024GLJCBGSGKb003,招标代理编号06-07-04A-2024-D-E14024,招标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背景介绍:呼和浩特分行本部大楼现10KV供配电系统为单路供电,无法实现双路互投供电。为保障分行安全稳定运行,拟对现有供配电系统及线路进行整改,配备高压母联柜。
(二)采购内容介绍:为保障分行大楼供电可靠性,停运原大楼主电1000KVA变压器,其原有低压负荷接入1#配电室内T1变压器上;955线与954线10KV配电柜之间增设母联柜1AH6及电缆隔离柜2AH5,两条10KV线路一主一备运行。1#配电室T1变压器新增1AA8出线柜,2#配电室新增2AA9进线柜。
(三)供货地点:呼和浩特市;
(四)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设备、系统及辅料安装及调试,所有配电柜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五)中标单位数量:1家;
(六)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9.8543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限价详见报价表);
(七)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或具备国家能源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达到五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七)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八)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下载)招标文件/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等
5.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29日08时30分至2024年7月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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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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