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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100005013010926呼和浩特新机场供油工程项目防爆电气检测检验采购公告

2025-08-26 18:41:10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呼和浩特新机场供油工程项目防爆电气检测检验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呼和浩特新机场供油工程项目防爆电气检测检验(项目编号:G1100005013010926),项目业主(采购人)为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资金来源于 自筹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巧尔什营乡大新营村附近。 2.2 工程规模:机场油库新建4座10000m³航煤储罐,2座500m³回收罐,2座3500m³消防水罐,业务用房、化验室、油泵房、含油污水处理及危废间、消防泵房及变配电间、门房及换热站、隔油及事故污水收集池、污油罐及其配套的小型构筑物,并配套建设油库控制系统等。航空加油站新建业务用房,30m³综合检测及灌油棚、综合检测罐、油车及管线车库、隔油池、油气回收装置和污油罐等建构筑物组成,建成后能满足综合检测、灌油及加油车停放。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呼和浩特新机场供油工程项目待检区域在防爆电气装置和设备投入运行之前的初始检查、定期检查和防爆电气隐患整改后的再次检查,并出具检测报告。 2.4服务内容: 1)防爆资料审查; 2)防爆电气选型核对确认:爆炸危险区域等级确认、防爆电气防爆等级要求确认、现场电气防爆等级核对确认; 3)防爆专门要求;电气线路:敷设方式、路径、线径要求、钢管配线防爆要求、电缆配线防爆要求、本安电路等; 4)AQ3009-2007表10-表18中涉及的检测检验参数进行检测。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规定之双方义务按约定履行完毕止。 本次询比公告在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http://zc.cnaf.com/)网站发布。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证书CNAS; (3)业绩要求: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石油化工类项目的防爆电气检测项目; (4)提供至少2名持有防爆电气作业证的人员,并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5)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比项目; 3.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获取采购文件前必须在 (系统) 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
    4.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08月26日至2025年08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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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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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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