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工程建设指挥部沈阳铁路公安局通辽公安处业务技术综合楼新建工程信息化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YJSZ2024-00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工程建设指挥部沈阳铁路公安局通辽公安处业务技术综合楼新建工程信息化系统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更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拆除既有房屋,原址新建通辽公安处业务技术综合楼工程, 总建筑规模按 9000平方米控制,其中地上7400平方米,包含信访接待、刑事技术鉴定中心、技侦大队等办公用房,餐饮后厨、设备间等用房;地下1600平方米,包含停车库及设备间等用房.新建房屋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按结构安全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烈度 7度、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基本风压与基本曹压荷载重现期 50年建设。设备用房按工艺要求装修 ,其他房间采用普通装修标准。完善场坪、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并预留必要的发展条件。
2.2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XX-01信息化系统: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在近五年供货业绩证明,同时提供相对应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3.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和技术服务承诺;
4.投标物资(交换机、核心路由器、视频会议终端主机、视频会议MCU主机)需具有CAL或CNAS或CMA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检测报告证明。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如上述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投标人可为代理商时,一个生产厂(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具体见文件相关要求)、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https://cg.95306.cn/)”,进行文件获取。本项目接受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4年7月4日8:00时起至2024年7月11日 17:00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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