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烟草公司鹤岗市公司2024年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GFFW-24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烟草公司鹤岗市公司2024年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鹤岗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烟草公司鹤岗市公司2024年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2.2服务内容:(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预计投保60人,金额0.9万元;(2)财产保险:包括存货及房屋建筑物,金额1.1万元;(3)车辆保险:预计投保车辆26台,金额16万元。合计金额:18万元。
2.3估算额:18万元。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投标人应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的保险公司,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必须有与履行定点保险协议书规定的承保、理赔及其它服务要求的能力、投标人在鹤岗地区须具有中心支公司(需提供中心支公司营业执照),在鹤岗地区及各区、县(市)设置专门机构,同时具备对出险车辆快速查勘现场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此次招标相关内容,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
3.2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21年7月1日-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企业信誉良好、企业无不良经营行为,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4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自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本公告截止日,本单位、法人及委托代理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
3.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含下属行业内各子公司,包括商业公司、工业公司等)禁入供应商等黑名单的,包括名单内禁入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没有担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
3.7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8日至 2024年7月1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中楼401)进行现场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现场确认时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是三证件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账号、承诺书、裁判文书及信用中国截图等资质要求中要求的。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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