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过境通道(望桐路—望桐新路)桥下停车场遴选项目遴选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SZ-17-04D-2024-D-E14987)
1、遴选条件
本遴选项目为 东部过境通道(望桐路—望桐新路)桥下停车场遴选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编号:SZ-17-04D-2024-D-E14987),采购人为深圳市罗湖城市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遴选条件,现委托进行公开遴选,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东部过境通道(望桐路—望桐新路)桥下停车场遴选项目。
2.2 采购范围:拟选择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建设运营项目停车场场地,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
2.3 服务期:5+3年(5年合同到期后,若合作期间应答人履约良好、按时分成,采购人仍有场地管理权限的前提下可以续签3年。否则不予续签,且应答人需无条件退出。如遇上级相关政策变动,以其意见为准),合同签订起三个月为施工建设期,建设期内需建设汽车超充站。于第四个月开始按年度营收计算分成。
2.4 服务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东湖街道大望梧桐片区。
2.5 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3.2应答人在深圳市内须有管理正处于运营期内的停车场项目,须提供运营合同或物业管理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首页、合同内容页、签章页),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支撑判断的,则对应合同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
3.3应答人在信用中国网中“信用服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唱价当天查询信息为准);
3.4应答人财产没有处于被 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须提供财务信誉承诺函);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应答(须提供应答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遴选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 7月5日至2024年 7 月 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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