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冷链物流快递分拨中心建设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兴公资交易[2024]其他(公开)007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突泉县冷链物流快递分拨中心建设项目(二次)已由突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突发改字〔2023〕6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突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项目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2000平方米集冷链物流仓储、快递分拔为一体的冷链物流快递分拔中心上体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投资金额:1000万元,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2.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5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共计143日历天。(以上工期是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最终确定的开竣工时间为准)
2.6建设地点:突泉县突泉镇春州物流园区东。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需在本单位注册),安全考核证合格有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中标或预中标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当地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
3.3投标人需提供建筑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1 名,安全员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考核C 类证书。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2021、2022年度或2021、2022、2023年度(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7月11日至2024年07月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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