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和平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第三填埋区建设运营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中县和平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已由 甘发改投资[2008] 1206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榆中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为 通过申请国家补助、市县配套和项目法人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大华建设项目有限公司 对其该项目的第三填埋区建设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名称:榆中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榆中县和平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第三填埋区建设运营服务项目
3、建设规模及内容:场地平整10661.23㎡(含砍挖灌木丛及根),碎(卵)石导流层3198.37m³,渗沥液回喷井,排液导气井,填埋气监测点(2个),苍蝇监测点(3个),地下水监测井(5个)等。
4、建设地点:榆中县和平镇
5、项目总投资:工程建设费1900000.00元;运营费600000.00元/年。
6、招标范围:榆中县和平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第三填埋区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服务,并承担所有的建设和运营费用。社会资本方对项目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7、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8、建设(运营)期:工程建设期90天,自项目竣工验收达到正常使用功能至垃圾填埋饱和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成立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2022年或 2023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中任意一项税种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的凭证,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5.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资格审查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须提供有无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起止时间:2024年07月24日—2024年07月30日(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