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10-89940160

榆中县和平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第三填埋区建设运营服务项目

2024-07-24 11:41:05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榆中县和平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第三填埋区建设运营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中县和平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已由 甘发改投资[2008] 1206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榆中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为 通过申请国家补助、市县配套和项目法人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大华建设项目有限公司 对其该项目的第三填埋区建设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名称:榆中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榆中县和平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第三填埋区建设运营服务项目

3、建设规模及内容:场地平整10661.23㎡(含砍挖灌木丛及根),碎(卵)石导流层3198.37m³,渗沥液回喷井,排液导气井,填埋气监测点(2个),苍蝇监测点(3个),地下水监测井(5个)等。

4、建设地点:榆中县和平镇

5、项目总投资:工程建设费1900000.00元;运营费600000.00元/年。

6、招标范围:榆中县和平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第三填埋区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服务,并承担所有的建设和运营费用。社会资本方对项目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7、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8、建设(运营)期:工程建设期90天,自项目竣工验收达到正常使用功能至垃圾填埋饱和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成立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2022年或 2023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中任意一项税种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的凭证,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5.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资格审查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须提供有无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起止时间:2024年07月24日—2024年07月30日(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下一篇: 暂无
上一篇:

浚县长丰小学学生校服代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版

  • 分享到
温馨提示
• 
建议您通过拨打网站联系方式确认报名投标流程,并咨询阅读榆中县和平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第三填埋区建设运营服务项目内容,谨防上当受骗。如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