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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2024-2025年特种车辆租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24-07-25 10:14:25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公告
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2024-2025年特种车辆租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AL-1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2024-2025年特种车辆租赁服务(招标项目编号:2024-AL-1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招标范围:2024-2025年特种车辆租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服 务 期:一年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2024-2025年特种车辆租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2024-2025年特种车辆租赁服务:

3.1通用条款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条款:

3.2.1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车辆租赁或运输类业绩1个及以上(提供合同扫描件,首页、签字页及主要内容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资质要求: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25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7月29日16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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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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