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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葫芦岛基地公务租车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2024-07-25 17:49:07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葫芦岛基地公务租车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葫芦岛基地公务租车服务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葫芦岛基地公务租车服务采购。

2.2招标编号:BRR24-ZB2-ZB-001-008。

2.3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小轿车、商务车、中巴车、大客车等车辆运输服务,满足招标人日常办公(小轿车、商务车)、接待用车(小轿车、商务车、中巴车)和通勤车(大客车)的用车需求。具体要求详见《原子能院葫芦岛基地公务租车服务技术规格书》。

2.4项目地点: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36个月。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及规范,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3.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

3.3投标人自有车辆(自有车辆是指车辆行驶证中所有人为该投标人的车辆或车辆所有人与该投标人签订有相关协议使用权归该投标人所有的车辆)不少于20辆,且车型包括小汽车、商务车、中巴车、大巴车,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

3.4投标人所提供的车辆使用年限应在2年以内,行驶里程须在5万公里以内(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有车辆均应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100万及以上)、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保额1万及以上)等必要的车辆保险。(车辆情况应提供承诺函或有效证明材料,保险应提供有效期内的保险合同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材料)。

3.5投标人拟派的驾驶员均应取得合法的驾驶资格,驾龄在5年以上,同时提供相应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大型客车A1证,中型客车B1及以上,商务及小型汽车C1及以上)。(驾驶员情况应提供承诺函或有效证明材料)。

3.6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重大违法、安全、质量问题(应提供相应承诺函)。

3.7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过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应提供相应承诺函)。

3.8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1-2023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

3.9投标人近3年(2021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运输服务业绩。

3.10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应提供相应承诺函);

(4)未被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

(5)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7月25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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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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