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江东新区“一环多支”地下综合管廊骨架系统东半环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市江东新区“一环多支”地下综合管廊骨架系统东半环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以海江东审【2024】5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口市恒慧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海口市江东新区“一环多支”地下综合管廊骨架系统东半环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2.2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接现状江东大道已建成管廊,终点至空港环路(即桂江大道),总长约8.5km ,其中江东大道段管廊约1.0km,东寨港段管廊(包含过美兰互通并下穿海文高速段)约7.5km,规模为双仓支线型,配套建设分控中心一座。
2.3项目地点:海口江东新区
2.4计划工期:8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勘察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及后期配合服务等相关内容并出具初勘报告及详勘报告,管廊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项目红线内物探工程等工作(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服务,以及各阶段需配合建设单位报审、报建、验收等工作(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设计内容包括管廊主体、基坑支护、电气自控、配套监控、排水、消防和水泵房、暖通等工程,配套分控中心1 座。
2.6其他说明:招标控制价为14489200.00元,其中勘察费(含物探)为1492600.00元(陆地钻探分项单价控制价100元/m,水上钻探分项单价控制价200元/m,工程物探分项单价控制价1.46元/㎡)、设计费为129966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勘察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含)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2)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设计资质;②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设计资质;③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 上设计资质;④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含)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1)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须常驻海口市):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2)设计项目负责人(中标后须常驻海口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3)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提供)。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及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人员可为投标人其分公司人员)。提供项目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中标后常驻海口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投标单位总数量不得超过3家,且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承接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单位不得超过2家(设计如为联合体,须明确设计分工);②承接勘察任务的投标单位不得超过1家;③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牵头人须为符合招标文件设计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1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截图):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出现失信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30日17时00分至2024年08月20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gb-web/)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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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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