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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路院区停车场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24-07-31 18:00:47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公告
中山路院区停车场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412C6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中山路院区停车场维修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TC2412C6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武汉第二船舶设计研究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中山路院区停车场维修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山路院区停车场维修改造:

3.1资质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承诺书或查询结果截图,承诺书格式自拟);

3.2.2未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书或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承诺书格式自拟);

3.2.3在最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或裁判文书网截图等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自拟)。

3.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劳动合同,2024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本项要求须提供注册证或职称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业绩要求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前三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万的建筑工程或维修改造工程等)。(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完工证明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完工时间为准)。

3.6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31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8月07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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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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