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上铁机辆公司杭州机辆分公司天线式和充电式视频监控维保委外业务外包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TJL-HZJL-2024-0038-JT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上局-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杭州机辆分公司现就上海局集团公司上铁机辆公司杭州机辆分公司天线式和充电式视频监控维保委外业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全年对302套天线式车厢记录仪和67套充电式车厢记录仪进行维保,次数大约为2000次。维保期限:一年,地点:温州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近2年内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2年不曾在合同中违约,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4、谈判单位不在国铁集团和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通报整改期限内,必须具有连续经营、良好售后服务能力,无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应,由报名企业直接参与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5、财务能力:报价人近2年(2023年至2024年)经营无连续亏损,须出具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评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报表; 6、供货业绩:报价人近2年(2023年至2024年)须具有在铁路站段相关供货业绩,并提供同类设备的业绩证明(供货合同影件或中标通知书);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9、 谈判单位需提供相关铁路监控维技术能力; 10 、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单位不允许投标: 10.1、被国铁集团、上海局集团公司公布的不良行为和信用评价单位不合格的单位及产品; 10.2、被国铁集团、上海局集团公司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及产品; 10.3、已在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实施采购项目的单位,因采购单位造成不良反映、不良后果,或在铁路总公司、集团公司通报批评的单位(有文件恢复生产的单位除外)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供应商须为(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08月12日 15:00至2024年08月16日 15: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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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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