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跨境数据服务平台(一期)项目(1,2标段)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海口市龙华区跨境数据服务平台(一期)(招标编号:E4601000001000936001),招标人为海口市龙华区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使用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海口市龙华区跨境数据服务平台(一期)
1.1.2招标编号:E4601000001000936001
1.1.3建设内容:
本项目遵循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注重内容、讲求实效、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等原则,依托先进的云计算、物联网、AI、大数据处理及资源共享等技术,实现在园区数据展示中心对园区进行可视化、智能化管理。同时依托园区基础设施及平台建设,实现众多企业及创新资源的有效汇聚。不仅促进数字技术在贸易领域的应用和创新,还推动了贸易方式的转变和升级。为数据的跨境流动提供服务平台,为培育新业态和新模式提供孵化环境,为企业提供更多资源和支持,为产业协同创新提供交流平台。
1.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3 招标内容
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1.4 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1招标范围为:软硬件设备购置(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
标包2招标范围为:项目监理(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1.5 预算金额:1323.17662万元,其中:标包1(软硬件设备购置):1304.506181万元;标包2(项目监理):18.670439万元;
1.6 最高限价:1323.17662万元,其中:标包1(软硬件设备购置):1304.506181万元;标包2(项目监理):18.670439万元。
1.7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服务期):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1.8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根据《海南省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措施》提供承诺函)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海南省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措施》提供承诺函)。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1、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4 其他要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2.5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15日19时00分至2024年9月5日10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gb-web/)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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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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