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中医医院迁址新建一期、二期项目二次设计施工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兴公资交易【2024】建设(公开)0153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突泉县中医医院迁址新建一期、二期项目二次设计施工项目(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已由突发改字【2021】30文件和突发改字【2021】31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突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招标代理公司为兴安盟腾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突泉县中医医院净化工程、污水处理设备系统、医用气体工程;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程建设地:突泉县宝丰路与曙光大街交汇处;
2.4控制价及资金来源:控制价:10191456.76元;申请上级资金及自筹;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6建设工期: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评标细则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 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 ,GC2 级及以上)。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疗器械注册证》。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需在本单位注册),安全考核证合格有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中标或预中标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当地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都不得同时在本次招标中提出申请。
3.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记录,查询时间为公告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需附在该网站上的查询记录。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裁判文书网主页> > 案由: 刑事案件> > 对单位行贿> > ;查询时间为公告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超出此期限视为无效。
3.5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施工员、质量员各1名,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1名,安全员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考核C类证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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