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光地热零碳供能系统优化及实践”热泵研发及示范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光地热零碳供能系统优化及实践”热泵研发及示范安装项目已审批,资金自筹。招标人为中核汇能宁夏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BRR-2022-ZB2-ZB-016-185。
2.2项目名称:“天光地热零碳供能系统优化及实践”热泵研发及示范安装项目。
2.3项目概况
“天光地热零碳供能系统优化及实践”热泵研发及示范项目位于宁夏等地,根据示范项目不同建筑的特点及招标人要求,开展天光地热清洁能源供暖系统实施工作,实现建筑的清洁零碳供暖。
2.4招标范围
本研究项目主要开展适用于天光地热清洁能源供能系统的热泵主机的研制和示范项目实施。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投标人开展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开展热泵研制,提高集成度,进行专用热泵主机的型谱化研制工作。根据天光地热零碳供能系统形式,结合系统的功能、操作方式及招标人提供的优化建议,定制化开发新的热泵主机。新研制的热泵主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特点:
(1)新型热泵主机具有高度集成化,集成热泵主机和自动控制系统。将水泵通过可编辑控制程序与热泵主机集成,满足用户供冷、供热、供生活热水的功能切换和故障保护;
(2)新型热泵主机内置水力模块(水泵等),自主开发热泵主机的控制程序根据设定的控制策略控制电动阀门的开关(实现冬季供暖、夏季制冷、跨季节储热);
(3)新型热泵主机到现场后仅需和现场的管道进行对接,通上电源后即可运行,同时可以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自动调整太阳能集热器和热泵主机的串并联关系。
(4)开展天光地热专用热泵主机型谱化研制工作,实现热泵主机系列化、型谱化研制定型。针对不同的用户场景开发2个系列6个型号的产品:
系列1:对于屋内无暖气片及地暖等末端散热设施的用户,使用水氟机及匹配的壁挂机(或柜机)。水氟机主要设置三种不同型号,针对60-180㎡建筑采暖(以100㎡为主),满足市场需求。
序号 | 系列 | 设备类型 | 设备制热量 | 噪音 | 使用环境 | 能耗 |
1 | 系列1:热泵主机(水氟机) | 热泵主机 (一拖二) | 5kW | 小于49分贝 | -35℃-40℃ | 一级 |
2 | 热泵主机 (一拖三) | 10kW | 小于49分贝 | -35℃-40℃ | 一级 | |
3 | 热泵主机 (一拖四) | 15kW | 小于49分贝 | -35℃-40℃ | 一级 |
备注:制热量可以根据压缩机的输气量进行调整。
系列2:对于屋内已安装有暖气片或是地暖等末端散热设施的用户,定制开发可满足60~180㎡,(以100㎡为主)建筑采暖的热泵主机,满足市场需求。
序号 | 系列 | 设备类型 | 设备制热量 | 噪音 | 使用环境 | 能耗 |
1 | 系列2:热泵主机(水机) | 热泵主机 (一拖二) | 5kW | 小于49分贝 | -35℃-40℃ | 一级 |
2 | 热泵主机 (一拖三) | 10kW | 小于49分贝 | -35℃-40℃ | 一级 | |
3 | 热泵主机 (一拖四) | 15kW | 小于49分贝 | -35℃-40℃ | 一级 |
备注:制热量可以根据压缩机的输气量进行调整。
2.4.2在宁夏等全国范围内开展试验验证。共建设15套示范试验项目,以验证新型热泵主机和天光地热供能系统,示范项目保证使用寿命不低于15年。分别开展以下试验验证工作:
(1)在宁夏开展4套建筑面积为60㎡的建筑开展天光地热零碳供能系统的实施,其中:2套采用热泵主机+集热器的系统形式(1套居民建筑无保温措施,1套需要对无保温建筑进行保温改造),另外2套采用热泵主机+PVT供能系统,其居住建筑条件相似,其中的1套需配置储能(无保温建筑);具体如下表所示:
区域 | 户数 | 建筑面积 | 供暖模式 | 房屋类型 | 供暖房间数量 |
地点1 | 2 | 60㎡ | 热泵主机+集热器 | 砖混 | 2 |
地点2 | 1 | 60㎡ | 热泵主机+PVT | 砖混 | 2 |
地点3 | 1 | 60㎡ | 热泵主机+PVT+储能 | 砖混 | 2 |
(2)在宁夏贺兰县,对1套供暖制冷(无需考虑配备储能系统)面积约2000㎡的建筑,开展天光地热零碳供能系统实施,系统采用传统热泵主机+集热器。
(3)在宁夏以外区域,选取建筑面积100㎡/120㎡户型开展10套天光地热零碳供能系统的实施:
区域 | 户数 | 建筑面积 | 供暖模式 | 房屋类型 | 供暖房间数量 |
地点1 | 2 | 100㎡ | 热泵主机+集热器 | 砖混 | 2 |
地点2 | 2 | 100㎡ | 热泵主机+集热器 | 砖混 | 2 |
地点3 | 2 | 120㎡ | 热泵主机+集热器 | 砖混 | 2 |
地点4 | 2 | 120㎡ | 热泵主机+集热器 | 砖混 | 2 |
地点5 | 2 | 120㎡ | 热泵主机+集热器 | 砖混 | 2 |
上述系统均需安装具备远程监测功能的数据采集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地埋井、热泵、太阳能集热器温度、流量采集及运行监测、电量分析、数据回传、手机APP远程控制等(远程监测功能具备2年使用期限)。分析15户示范项目的工程建设成本,开展天光地热供能项目降低成本的研究,并形成成果文件。
(4)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质量保证期为不低于3年。质保期内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期满后可提供终身有偿维保服务。
2.4.3 知识产权及实施方案。根据系统优化及设备开发取得不少于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所有权均为招标人所有,实施方案根据示范验证项目数量编制,每个示范验证项目至少编制一份实施方案。
2.4.4产品宣传推广。产品宣传材料制作,包括不限于展板、宣传册、视频(不少于3个,每个视频时长不低于50秒)、系统模型(共2套,地热+太阳能集热系统形式1套,地热+PVT系统形式1套)等。
2.4.5投标人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样机研制、示范项目建设所需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具体的设备、材料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第三条规范/法规”)、转运费、保险费、人工费及设备的安装调试。投标人应提供与设备安全运行24小时技术服务支持,满足用户采暖季供热要求(房间温度达到20℃)。
2.4.6投标人除完成上述工作外,还应完成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为满足本项目系统设备开发及安装必不可少的相关工作,以确保本项目竣工验收。
2.4.7参加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2.5服务地点:宁夏等全国范围内,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6服务期限:项目研究开发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其中:宁夏5户示范区项目实施需在2024年11月15日前完成;其他10户示范区项目具体完成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最晚于2025年10月15日前实施完成。
2.7安全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相关要求,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第九条安全质量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应具有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2)应具有热泵主机生产能力,具备专业产品测试实验室(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应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暖通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4 投标人近3年(2021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热泵主机的供货业绩(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项目,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不同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报名)、下载文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参与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3.9.1若联合体投标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本项目只限两家组成联合体投标。
3.9.2联合体牵头人可为设备厂家或设计单位,各联合体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9.3联合体各方签署共同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9.4联合体各方可以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合同签署阶段与合同实施阶段必须由联合体成员共同进行。
3.9.5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共同签署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并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9.6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本文件3.5至3.8条款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8月27日起至2024年9月2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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