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广宗县东围堤整治项目监理已由广宗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邢台市广宗县东围堤整治项目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广批投资【2024】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宗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宗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邢台市广宗县东围堤整治项目监理监理2.2建设地点:广宗县老漳河左岸(东围堤广宗段)。2.3建设内容: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修建沥青堤顶路15.128km,修建护坡190867㎡,修建防撞护栏472m。2.4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止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该工程的施工阶段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的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2)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评标时现场查询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1.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2)本项目在开评标过程中采用“双盲”方式进行评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28 00:00:00至2024-09-03 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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