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经开区工业园厂房17.25326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怀化经开区工业园厂房17.25326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二次)
招标编号:0310-ZBZX-建工-20240204
招标代理人:
日 期:2024年9月4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怀化南控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下述招标项目参加投标。
包号 | 项目名称 | 内容 |
01 | 怀化经开区工业园厂房17.25326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二次)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 |
备注: |
1、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怀化经开区工业园厂房17.25326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目EPC总承包工程
1.2、工程地点:湖南省怀化市经开区
1.3、项目概况:
怀化经开区工业园厂房17.25326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怀化市经开区,项目建设地分为5个厂区,分别为小商品加工园(以下简称项目1)东经109°56′37.98″北纬27°31′47.64″、武陵山装饰建材市场(以下简称项目2)东经109°56′36.46″北纬27°31′18.64″、创新创业园(以下简称项目3)东经109°56′29.00″北纬27°29′20.98″、东盟产业园(以下简称项目4)东经109°56′15.48″北纬27°29′21.63″、顺丰冷链物流中心(以下简称项目5)东经109°57′14.56″北纬27°30′26.79″。
本项目拟利用以上五个厂区内厂房屋顶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本期容量17.25326MWp,根据湖南省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要求,本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建设,以0.4kV电压等级接入用户专变后T接至最近的10kV线路(经与电网公司沟通,项目最终以0.4KV电压等级接入验收)。其中项目1小商品加工园装机容量为0.21344MWp,项目2武陵山装饰建材市场装机容量为5.26118MWp,项目3创新创业园装机容量为4.21892MWp,项目4东盟产业园装机容量为2.53866MWp,项目5顺丰冷链物流中心装机容量为5.02106MWp。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范围:
4.1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内容)为:
怀化经开区工业园厂房17.25326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勘察、设计、荷载评估与复核、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调试、并网发电等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工作,施工前相关工作,工商业厂房业主关系协调,勘察设计工作,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不含光伏组件,组件由招标方提供,总承包方负责组件的到货检测、到货验收、卸货、现场储存保管、倒运及二次倒运、安装、调试及验收等工作)、运输、到货验收、倒运(含二次倒运)、现场储存、保管、安装、试验、调试、并网试运行、集控子站建设等,所有土建及安装工程(含怀化经开区工业园厂房17.25326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彩钢瓦屋顶加固工程,含加固方案专家评审),配电区工作,光伏厂区工作,发、送、变电系统试运行、消缺,生产准备工作,并网达标验收,竣工验收,移交生产,提供质保期内的服务,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的服务,含取得拟建项目范围内未完成的接入系统批复意见、办理项目前期报装手续等,本工程相关的各专项验收、并网及相关手续办理、电能质量检测等涉网试验(满足最新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规范、电网公司要求)、等保测评备案(若有)、工程资料档案整理、移交及档案专项验收等所有手续办理,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工程消缺、材料、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人员培训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条款。
4.2计划工期:
怀化经开区工业园厂房17.25326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暂定开工日期为2024年10月08日,总工期为120天,最终开工日期以发包方通知为准,但总工期保持不变。
5、投标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2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文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资质需均在有效期内;
5.3 投标人自2014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一项3MW及以上规模的已完工工商业屋顶光伏EPC总承包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业主方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中须包括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盖章签字页且必须能体现工作范围或承包方式、项目容量、屋顶光伏项目形式等主要信息,合同原件备查。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则投标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才计算为有效业绩);
5.4 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5.5 投标人必须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登记,并且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的全国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5.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2024年9月4日9时00分至2024年9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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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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