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印山光伏发电(一期)EPC总承包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TZX-24-018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印山光伏发电(一期)EPC总承包工程监理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广西广投桥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正龙乡内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拟建设交流侧装机容量为85MW(直流侧不低于108.3264MWp)的光伏电站,使用N型620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项目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以1回220kV输电线路接入城厢风电场220kV升压站220kV配电装置,送出线路路径长度约12公里。
2.3 EPC总承包估算:约3亿元。
2.4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开工时间以开工通知为准,计划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全容量并网,10个月内工程竣工。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监理服务工作阶段为:项目初设审查、项目设计审查、项目二次优化、工程准备期、工程施工期、工程完建期、竣工验收与结算期、施工质量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
本项目监理服务内容为(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场内(外)新建、改扩建道路工程;光伏组件、逆变器等所有光伏电站设备基础、桩基及安装工程;场区集电线路工程;220kV送出线路工程,220kV升压站构筑物及其附属工程的建筑、安装、调试;对设备主要部件进行催交及产品检验;负责对EPC总承包单位各阶段工程量及资金计划的审核;本工程环境监理、水土保持监理;项目并网发电、最终交付投产、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理工作。
2.7 服务期限:自本EPC总承包单位进场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通过最终验收止。监理服务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方通知进场时间为准。监理服务费不因服务期延长而进行调整。
2.8项目类型:服务
2.9项目监理费概算:105万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甲级或有效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 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为准),具有2个已完成全容量并网且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的集中式光伏发电EPC工程监理项目业绩。须提供:①能显示相关业绩指标的合同扫描件(须包括合同的首页、签字盖章页及工作范围页)等证明材料;②全容量并网证明(以业主方或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③与合同项对应的至少1份发票扫描件。
3.4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3.4.1 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并在投标单位注册;
3.4.2 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为准),具有1个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或副总监理工程师(项目副总监)且已完成全容量并网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的集中式光伏发电EPC工程监理项目业绩。须提供:①能显示相关业绩指标的合同扫描件(须包括合同的首页、签字盖章页及工作范围页)等证明材料;②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③全容量并网证明(以业主方或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须为本单位职工并在投标时提供承诺书。
3.5.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需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文件;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单位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内容之日止,不得更换和撤离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30日17时至2024年9月6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电子采购平台。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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