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乐从钢铁世界不锈钢A区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佛山乐从钢铁世界不锈钢A区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已由 中水南能(佛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水南能(佛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水南能(佛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项目拟建设20176.75kWp并网型光伏电站,采取“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模式,包括太阳能光伏屋顶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并网设施,组件规格为单面580Wp组件,组件数量共计36685块。利用的屋面面积为201620平方米,所涉及的屋面为不锈钢A区A2-1地块2号综合楼、3号综合楼、不锈钢A区1座~6座、E15、E16,不锈钢A区A2-2地块E5、E8、E11、E6、E7、E9、E10、E12、E13。拟铺设光伏系统的车间面积、装机容量概览表(详见下表)。
地块名称 | 厂房名称 | 组件数量(块) | 面积(m2) | 排布容量(kWp) | 屋面形式 | 排布形式 |
不锈钢A区(A2-1) | 2号综合楼 | 845 | 5900 | 464.75 | 彩钢瓦 | 顺坡排布 |
3号综合楼 | 1449 | 10800 | 796.95 | 彩钢瓦 | 顺坡排布 | |
1座 | 1258 | 6000 | 691.9 | 彩钢瓦 | 顺坡排布 | |
2座 | 1426 | 6480 | 784.3 | 彩钢瓦 | 顺坡排布 | |
3座 | 1486 | 13440 | 817.3 | 彩钢瓦 | 顺坡排布 | |
4座 | 1232 | 6000 | 677.6 | 彩钢瓦 | 顺坡排布 | |
5座 | 1428 | 6480 | 785.4 | 彩钢瓦 | 顺坡排布 | |
6座 | 1486 | 13440 | 817.3 | 彩钢瓦 | 顺坡排布 | |
E15 | 4050 | 15760 | 2227.5 | 彩钢瓦 | 顺坡排布 | |
E16 | 4644 | 18520 | 2554.2 | 彩钢瓦 | 顺坡排布 | |
不锈钢A区(A2-2) | E5、E8、E11 | 4700 | 45360 | 2585 | 彩钢瓦 | 顺坡排布 |
E6 | 2790 | 13000 | 1534.5 | 彩钢瓦 | 顺坡排布 | |
E7 | 2860 | 13000 | 1573 | 彩钢瓦 | 顺坡排布 | |
E9 | 2790 | 13000 | 1534.5 | 彩钢瓦 | 顺坡排布 | |
E10 | 2068 | 9600 | 1137.4 | 彩钢瓦 | 顺坡排布 | |
E12 | 1664 | 7220 | 915.2 | 彩钢瓦 | 顺坡排布 | |
E13 | 509 | 3620 | 279.95 | 彩钢瓦 | 顺坡排布 | |
合计 | 36685 | 201620 | 20176.75 | |||
备注上述光伏安装容量仅为参考,最终实际安装容量及安装屋面以建筑物业主和招标方确认的实际设计为准。 |
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1.3 项目总投资:5931.96万元;2.94元/Wp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以暂定总价,固定每瓦单价承揽本项工程,并根据实际装机容量进行结算的承包方式完成从太阳能光伏电站太阳能电池至并网点全部工程勘察及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所有的配套设备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配套光伏组件、并网设施、交流汇流箱、逆变器、光伏变压器、开关柜、光伏支架、BIPV支架电缆、监控及自动化系统、网络安全系统等等)、屋面换瓦、屋面补漏(如有漏水问题)、瓦面防腐除锈、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电网接入系统检测、调试、试运直至可再生能源质量监督(若需)及供电部门验收并交付生产。如项目范围内相关工程(部分)涉及备案、核准、报批报建、临时场地租用、征地(包含附着物及青苗等赔偿)、建筑物消防、防雷、质量验收、检测、测试等费用均包含在总价中,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按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包括但不限于控制室设计及建安工程,与电网遥信遥测的设计及建安工程,与南网能源公司总部及运维中心的通信设计及建安工程,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原建(构)筑物的拆除、还建及修复,及建(构)筑物的加固,最终具体厂房加固方案及加固措施由承包人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院进行校核计算,合同总价中已暂列加固费用,在合同期内,项目加固费用根据实际发生据实结算。
本项目20176.75kWp容量通过新建的35kV线路直接汇集到110kV共享升压站,其中共享升压站由第三方投资,最终接入方案以当地供电部门书面批复为准。
计量点为本项目35KV出线,距本项目不足1000米。
本项目配套储能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内。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承包人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和验收及满足并网投运所需要的一切手续,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接入方式以供电局批复为准。建设范围及技术要求以“EPC招标文件”及“招标技术要求”为准。
本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总计20176.75kWp(暂定),项目最终安装容量以项目实际安装容量为准,据实际建设容量及每瓦单价结算。
承包人的承包范围除新建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完整的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外,还包括因建造光伏电站需要而对原有建、构筑物局部的拆除、加固、还建及修复,为满足发包人光伏组件及系统设备安装要求,而需要对原有屋面结构进行加强也属于加固范围;能满足太阳能光伏电站从发电直至并网正常运行所需具备的勘察、设计、采购、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如因工厂业主或供电局原因,要求增加工程量,则涉及到的设备材料采购费用、施工、建安工程费用等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组件自带线缆长度转弯位置因导轨等阻挡无法连接,承包人需购买原厂延长线(带接头),此部分费用属合同范围,纳入合同总价中。在光伏设备安装前,由承包人对建筑物屋顶进行免费的漏水检查与屋面修复工作(包括防腐除锈),确保安装前后屋顶不漏水,此部分费用属合同范围,纳入合同总价中。承包人需充分考虑厂房加固难度问题,如因厂房原因导致施工多次进场、退场等,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纳入合同总价内,发包人不进行额外增补费用。发包人对图纸的评审仅是对下一道工序开工的许可,并不代表对承包人的安全、质量、技术、成本的认可,并不免除承包商的上述责任,设计文件亦不能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如图纸会审后发包人发现图纸仍有不符合招标文件或合同要求,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要求的期限内无条件整改,并承担返工、重新定制或重新设计的一切费用及损失,不得向发包人索取任何费用。承包人不得以发包人在图纸会审中的疏忽、遗漏向发包人索取任何赔偿或费用。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总的要求是:安全可靠、系统优化、功能完整、建设期间不影响项目所在工厂正常生产。承包人提供的设计、设备以及施工,必须满足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承包人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费用、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管理。
除合同明确规定的甲供设备外,所有本工程所需设备均由承包人进行采购,包括光伏组件、光伏变压器、开关柜、交流汇流箱、所有并网接入设备(设备配置以供电局审批为准)金额含于合同总价。
如果根据供电局要求需增加光纤通道,与此相关的供货、工程范围由承包人负责,金额含于合同总价。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2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工期和质量
2.3.1 计划工期: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开始,至工程经供电局验收通过并完成全容量并网发电时间不晚于2024年12月20日。
2.3.2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等,满足招标人要求,并顺利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发包人要求及设计图纸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民法典》或其他法律规定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3投标人在近3年内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或属自身原因而被终止合同,且不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罚期内(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4投标人应是未处于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等主体实施市场禁入期间的供应商,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以“信用电力()”中“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校验,对于涉及否决投标的,须将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保存,并在评标报告中记录。
3.5本次招标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和职责。(需提供联合体协议)本项目须由牵头方进行获取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
3.6投标人不得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投标人须按标准格式出具“关于本项目投标不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的投标人承诺书”。
3.7投标人具有光伏发电项目业绩(EPC总承包或系统集成业绩):其中,已完成业绩是指2020年1月1日之后完成竣工验收合格的业绩,以显示工作范围等信息的合同关键页和竣工验收或投运证明等类似文件为判断依据。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竣工验收资料或投运证明等类似文件等(如联合体投标则以牵头方的业绩为准)。
3.8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设计资质(a至f)其中一项和下列施工资质(g)其中一项。允许投标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分包。(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的牵头方及成员方应分别具备其联合体协议承担的工作范围对应的下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
a)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
b)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c)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d)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火力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
e)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
f)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 施工资质:
g)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9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要求:
1)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须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如该省份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证书有要求个人签名和使用有效期的应在个人签名处签名且在使用有效期内,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经理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2)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工期内不得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须提供项目经理承诺函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即“四库一平台”)查询担任项目经理全部“个人工程业绩”的截图)。
3)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员工,以提供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为准,招标公告发布日当月不计,从招标公告发布日当月的前一个月向前连续提供6个月的社保证明(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扫描件为准)。
4)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3.10已按本招标公告要求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0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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