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漳州分行各一级支行2024-2026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银行漳州分行各一级支行2024-2026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JZT-2024-11360),采购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采购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应答人)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漳州分行各一级支行2024-2026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
FJZT-2024-11360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中国银行漳州分行各一级支行2024-2026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具体如下:
采购包 | 采购内容 | 预估含税金额(元) |
1 | 龙海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480000 |
2 | 角美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655000 |
3 | 漳浦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631000 |
4 | 云霄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300000 |
5 | 诏安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341500 |
6 | 东山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324080 |
7 | 南靖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345000 |
8 | 平和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277100 |
9 | 古雷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194000 |
10 | 华安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181750 |
11 | 长泰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290000 |
(1)预估规模:4019430元(含税)
(2)最高限价:最高投标折扣限价为100%,应答人报价折扣高于最高折扣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3)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1个采购包。本项目允许应答人同时成交的最多采购包数为11个。
(4)响应缺漏项处理:应答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应答及报价,否则其应答将被拒绝。
(5)成交人数量:各采购包1家。
(6)服务期限:(a)龙海支行、角美支行、漳浦支行、云霄支行、诏安支行、东山支行、南靖支行、平和支行、古雷支行、华安支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b)长泰支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7)服务地点:
采购包 | 支行名称 | 服务地点 |
1 | 龙海支行 | 龙海支行本部食堂、港尾支行食堂、招商局支行食堂 |
2 | 角美支行 | 角美支行本部大楼食堂 |
3 | 漳浦支行 | 漳浦支行本部、旧镇、佛昙支行食堂 |
4 | 云霄支行 | 云霄支行本部食堂 |
5 | 诏安支行 | 诏安支行食堂 |
6 | 东山支行 | 东山支行本部食堂 |
7 | 南靖支行 | 南靖支行本部大楼食堂 |
8 | 平和支行 | 平和支行本部大楼食堂 |
9 | 古雷支行 | 古雷支行食堂 |
10 | 华安支行 | 华安支行本部食堂 |
11 | 长泰支行 | 长泰支行本部大楼食堂 |
(8)续签管理:不涉及。
(9)应答保证金:
采购包 | 采购内容 | 预估金额(元) |
1 | 龙海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5114 |
2 | 角美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6814 |
3 | 漳浦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6614 |
4 | 云霄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3114 |
5 | 诏安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3514 |
6 | 东山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3414 |
7 | 南靖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3614 |
8 | 平和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2914 |
9 | 古雷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2014 |
10 | 华安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1914 |
11 | 长泰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3014 |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部分“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第一阶段:资格评审: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应答人参与本项目。
2.应答人须按要求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登记,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各应答人须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递交应答文件。
3.由谈判小组对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应答文件的应答人进行资格后审。
第二阶段:谈判及评审:
1.应答人须按规定参加谈判。谈判小组将在规定时间内与应答人进行二轮或多轮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2.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各采购包确定1名的拟授予合同应答人。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应答人的合同。
四、有效应答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应答人及所报产品的资质要求如下:
1.企业能力:应答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资质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资质要求2:供应商具有自己的营业办公场所。
4.成功案例:供应商需至少提供1份2021年8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的政府、银行、企事业单位食堂食材供应业绩案例。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营业执照:应答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应答要求:应答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谈判。
3.联合体应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控股、管理关系:存在关联关系的应答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同一采购包。
关联关系应答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应答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应答人;
(2)与本应答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应答人。
应答人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应答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应答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谈判。
5.项目分包:未经采购人允许,应答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6.项目转包:应答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7.企业信誉1: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应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企业信誉2:近3年(2021年8月1日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应答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应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9.企业信誉3: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应答人未处于中国银行应答人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10.企业责任:应答人须承诺: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应答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应答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1.企业要求1:应答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应答报价,不得排挤其他应答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应答人的合法权益。
12.企业要求2:应答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应答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企业要求3:应答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领取:
5.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13日18时00分至2024年9月2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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