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2024-2025年物业管理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2024-2025年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4-14041),招标人为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投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招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2024-2025年物业管理项目分包服务商;
1.2招标内容:本项目估算为:人民币1600万元(含税),包含电信物业、检察院物业、地税物业、邮政集团物业等11个物业项目,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具体情况安排;
1.3本项目设置含税单价最高限价:水电工人工单价7000元/人、保洁人工单价4000元/人、保安人工单价5000元/人。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单价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4本项目人员配置要求:水电工不少于70人,保洁不少于135人,保安不少于60人;
1.5框架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或项目金额使用完毕);
1.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中标人数量及份额设置:中标人数量1名,份额100%。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9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9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9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3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4日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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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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