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中能国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MW/50.41MWh 独立储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芮城县中能国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MW/50.41MWh 独立储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芮城县中能国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境内西陌镇石湖村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独立调频电站,拟采用先进的飞轮储能技术+磷酸铁锂电池组成,容量为100MW,建设飞轮储能的装机容量50MW/0.41MWh,磷酸铁锂储能的装机容量为50MW/50MWh。拟新建50个1MW预制集装箱式飞轮储能装置和50MW/50MWh的磷酸铁锂以及配套的电气、控制及土建等工程。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主变容量1×100MVA,通过1回110kV线路接入朱阳110kV变电站的110kV母线,线路长度约8.5公里。
本工程建筑安装及设备工程费约58000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监理服务期限:本项目计划2024年10月11日开工,2025年6月10日储能电站并网(具体服务期限以实际为准),缺陷责任期为项目竣工验收后24个月,监理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整个储能电站(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综合楼、飞轮储能区、电化学储能区、送出工程、对侧站改造、涉网工作等)全部施工内容、设备(含驻厂监造)的全过程监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交验收阶段、审计各阶段,包含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造价管理、信息资料、合同管理方面的全过程协调、管理等相关监理服务工作,并协助办理全过程建设手续直至竣工备案结束。
2.6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且满足当地国网相关规定准入条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良好,银行资信证明良好。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揽1个及以上50MW 及以上储能电站项目的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署页等关键页。
3.4信誉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包括分公司)的,不得参加投标;
3.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近 5 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应具备1个及以上50MW 及以上储能电站项目的监理业绩。(资格要求中企业业绩和项目总监业绩为同一支撑材料的,可共用);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可以在本招标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内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3.6其他人员要求: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土建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2人,造工程师1人,资料员1人。
其中:安全监理工程师担任过储能项目专职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业主开具的业绩证明)。
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为监理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全职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
3.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由投标人提供,需满足本项目监理服务要求。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9月14日09时00分00秒至2024年9月21日16时00分00秒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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