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公安局三角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三角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三角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工程施工
2.2 项目编号:07-06-04A-2024-D-E17385
2.3 招标招标控制价(元):995859.65
2.4 工期要求: 210个日历天。
2.5 招标项目内容及需求 (招标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本项目确定1名中标人,中标人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
(2) 招标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95859.65元;其中,税前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133477.09元。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或税前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小于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3)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建设地点:中山市三角镇
建设内容: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三角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工程主体部分内容。
建设规模:三角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工程施工,具体内容按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中介预算》、《图纸/设计方案》。(施工内容及规格标准以中介预算书与施工设计图纸为准,若有不一致的,以图纸为准,按图施工。)
(4) 招标人的具体招标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5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4.1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请投标人于2024年09月27日08 时30分至2024年10月09日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