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及
中国核电本部应急能力提升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及中国核电本部应急能力提升服务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及中国核电本部应急能力提升服务。
2.2招标编号:BRR24-ZB2-ZB-017-001。
2.3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024年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总承包方,采用小核心大协作的模式,向中国核电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支持服务。
为完成前述安全生产技术支持服务,公司需要开展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及中国核电本部应急能力提升相关工作,涉及技术服务采购,具体如下:
项目内容:
基于中国核电的需求,提供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及本部应急管理技术服务工作,确保中国核电相关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前瞻性,服务范围如下。
1.作业场所安全管理能力提升服务:
(1)完成中国核电作业场所安全检测培训教材编制工作。
(2)组织实施中国核电辐射安全监测技术培训。
(3)开展中国核电流出物与作业场所安全监测实验室标准化建设研究工作。
2.中国核电本部应急能力提升服务:
(1)实施应急管理岗位授权培训。
(2)编制中国核电本部应急演习方案。
(3)协助中国核电本部组织评估核电厂应急演习评估。
3.中核集团核安全领域技术服务:
(1)对中核集团所属单位进行核临界评估及相关人员培训。
(2)按照集团公司计划,协助集团公司完成对相关单位的核安全监督检查。
(3)协助集团开展核安全监督蓝军行动。
(4)对集团公司核安全领域管理工作提供人力支持。
(5)协助集团开展安环日报的信息收集、版块撰写等工作。
2.4项目地点:
中核集团、中国核电以及有关下属单位所在地(详见技术规格书),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服务期限:
暂定4个月(详见技术规格书),具体起止时间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等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
3.2投标人近3年(2021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关的技术提升方面类似业绩,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3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未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本项目实现的情形,投标人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21年度至2023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要求年份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投标人未被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纳入灰/黑名单。
3.5投标人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
3.6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9月29日起至2024年10月12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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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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