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B-16-04A-2024-D-E21562)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武汉市分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情况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中标人数量 | 年度预算金额(含税,万元) |
1 | 肉制品家禽类 | 不超过4个 | 267 |
2 | 蔬菜类、蛋品类、水产类 | 244 | |
3 | 粉面类、粮油干调类、奶制品类、水果类 | 139 |
注:上述三项采购内容投标人均须全部响应,不可选择其中一类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预算金额仅为招标人预估,招标人不保证在约定期限内实际采购的金额(下达订单的总采购量)一定达到金额上限,实际采购金额未达预算金额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5本项目投标综合折扣的有效报价范围:0%≤投标综合折扣≤100%,投标人报价超过有效报价范围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本项目采用在当月基准价基础上进行综合折扣报价(如供货价格为当月基准价的90%,则投标报价为90%,以此类推),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及第六章投标一览表要求
2.6服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在合同期间无违约、服务质量等退出机制类包含的问题,到期后由采购人评估后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年。
2.7服务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1年9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3.6 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并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特殊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日00:00时至2024年10月12日17:00时。
5.2 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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