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商学院数字设计创新平台实训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广州华商学院数字设计创新平台实训室建设项目;(招标人编号:XHSXY2024-030 / 招标代理编号:ZJZB-2024-20436),招标人为 广州华商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对产品数字化设计实训平台进行建设采购,采购内容包含:3D打印机、扫描仪等打印设备,图形工作站、激光雕刻机、切割机等切割雕刻设备,产品视觉艺术呈现展示系统、创新全息设计研发一体机系统、桌面格景全息交互显示系统、数字艺术教学资源管理平台等产品数字化设计实训平台设备及系统(详见附件清单)采购并安装,确保运作正常,提供相应的保养、检查、维修、维护、技术服务等。
1.2招标内容
1.2.1 项目预算: 200万元(含税);
1.2.2 招标货物的具体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公告附件(具体查看上中捷通信有限公司招标投标平台(https://zjzb.chinaccsscm.cn))。
1.2.3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并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1.2.4 交货地点:广州华商学院(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华商路一号)。
1.3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名中标人。
1.4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200万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必须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法人或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并能提供相应的法人授权书原件或其他组织。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如不显示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信息,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1.2 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2.2 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指:高校实训室建设采购清单包含3D打印机、3D扫描仪、雕刻机、交互设计软件、设计类课程资源等设备和软件)销售业绩。
注:
(1)业绩以签署生效的合同为依据,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无法体现时间的,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和订单均无法体现时间的,以合同金额对应的发票开票时间为准;
(2)要求编制合同汇总表并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作证明(合同关键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等),原件备查。未区分应答产品和其他产品的不纳入统计范围,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相关票据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2.3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的;在投标过程中因重大违规被招标人处罚的;在“信用中国”(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 其他要求:
2.4.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1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
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16时00分至2024年10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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