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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第三人民医院迁址新建新增建设项目室外工程及配套工程

2024-11-01 19:49:59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兴安盟第三人民医院迁址新建新增建设项目室外工程及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兴公资交易[2024]建设(公开)0109号

一、招标条件

  兴安盟第三人民医院迁址新建新增建设项目室外工程及配套工程已由兴发改社字[2022] 27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兴安盟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招标人为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及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址:乌兰浩特市经济开发区环城东路东侧,新桥东大街南侧。

2.计划工期: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25日

3.建设规模:室外工程及配套工程。

4.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招标控制价:6072164.41元。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质量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1名,安全员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考核C类证书。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需附该网站上的查询记录。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裁判文书网主页> > 案由: 刑事案件> > 对单位行贿> >;查询时间为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超出此期限视为无效,确定无行贿犯罪记录,需附该网站上的查询记录;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需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3)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所有资料:

(5)由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等招标事宜,联合体成员不需获取,联合体各方均需办理 CA 锁。牵头人未办理而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办理的,将导致联合体投标被拒绝:

(6)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并按要求提交各成员的有关证件和资料。

(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8)对于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

6.投标单位发生以下情况不得投标:

(1)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相应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的;

(3)转包、违法分包工程;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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