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翼物联2024年云芯AI模组能力集成定制及认证办理服务项目(标段三、标段六)(第二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天翼物联2024年云芯AI模组能力集成定制及认证办理服务项目(标段三、标段六)(第二次)(项目编号:TM-WLBX20241514),比选人为天翼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天翼物联2024年云芯AI模组能力集成定制及认证办理服务项目(标段三、标段六)(第二次),项目预算金额:274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1.2 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提供包括云芯LINK能力的集成及测试服务、MiFi溯源认证插件的集成及测试服务以及iSIM模组、RISC-V CAT1模组、量子安全模组、RedCap模组的样品试制、软硬件测试及认证办理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6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序号 | 标段划分 | 标段采购内容 | 预算费用(不含增值税,万元) |
1 | 标段1 | RedCap样品试制、软硬件测试及认证办理服务 | 80 |
2 | 标段2 | iSIM样品试制、软硬件测试及认证办理服务 | 71 |
3 | 标段3 | 量子安全模组样品试制、软硬件测试及认证办理服务 | 60 |
4 | 标段4 | RISC-V CAT1样品试制、软硬件测试及认证办理服务 | 23 |
5 | 标段5 | 云芯LINK能力的集成及测试服务 | 22 |
6 | 标段6 | MiFi溯源认证插件的集成及测试服务 | 18 |
本项目允许参选人同时中选的最多标段数为2个。
1.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12个月。
1.2.4★交付期:自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90日内完成能力集成及测试服务。
1.2.5★服务地点:上海。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不含增值税),标段一最高参选限价(不含增值税)为80万元,标段二最高参选限价(不含增值税)为71万元,标段三最高参选限价(不含增值税)为60万元,标段四最高参选限价(不含增值税)为23万元,标段五最高参选限价(不含增值税)为22万元,标段六最高参选限价(不含增值税)为18万元。参选人参选报价(不含增值税)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参选报价应包括所有材料、人工、差旅费、利润、相关税费等费用,不接受总价折扣或优惠的报价方式。
2. ★参选人资格要求(以下条款如无特殊说明,参选人资格要求针对本项目下所有标段)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业绩要求:参选人具备近3年(2021年09月0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前一日,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实际发生时间计取,其他证明材料以签订时间计取)智能模组技术服务类业绩证明材料至少一份。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需包括框架合同,框架合同至少提供一份相应的采购订单;或除框架合同以外的其他合同)。每份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服务内容页、金额清单页。
2.1.3项目团队要求:参选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2人(含项目负责人)。(注:参选人须提供项目团队成员列表以及对应人员唱价日期前三个月内(不含唱价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参保人为参选人)。)
2.1.4参选人须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
2.1.5平台对接要求:
2.1.5.1本项目标段一参选人须承诺参选产品能够与中国电信5G inside平台正常对接(须提供承诺书);
2.1.5.2本项目标段二参选人须承诺参选产品能够与中国电信AIOT平台正常对接(须提供承诺书);
2.1.5.3本项目标段三参选人须承诺参选产品能够与中国电信CPS平台正常对接(须提供承诺书);
2.1.5.4本项目标段五参选人须承诺参选产品能够与中国电信AIOT平台正常对接(须提供承诺书);
2.1.5.5本项目标段六参选人须承诺参选产品能够与中国电信MIFI安全认证平台正常对接(须提供承诺书)。
2.1.6参选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8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1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得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8日8时30分至2024年11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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