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箱体去污机器人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箱体去污机器人采购,招标人为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箱体去污机器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完成箱体去污机器人的采购。
2.2 招标范围:箱体去污机器人一套。
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2.3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2.4 交货地点: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三堆镇厂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法规或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至少具有1个机器人设计或加工制造的类似业绩(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3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不得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书)。
3.4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
3.6未被中核集团及中核环保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提供承诺书)。
3.7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8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5日起至2024年11月21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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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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