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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人民医院旧院区腾挪项目-低区换热站公开招标公告

2024-11-21 17:16:26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庆阳市人民医院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甘肃三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18号楼5单元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SSH2024-008

2.项目名称:庆阳市人民医院旧院区腾挪项目-低区换热站

3.预算金额:399452.23元

4.采购需求:庆阳市人民医院旧院区腾挪项目-低区换热站。(具体工程量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5.合同履行期限:45天。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3)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提供签署完整的《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以上资料获取招标文件时原件须带到现场核查,提供三套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装订成册备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甘肃三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18号楼5单元201室)。

3.获取方式:自行到招标代理机构获取。

4.售价: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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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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