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扬州供应站2025年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
1. 采购条件 | |
本采购项目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扬州供应站2025年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1100005013007659),项目业主(采购人)为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资金来源于 自筹 。 |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
江苏分公司扬州供应站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服务 |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 |
(一)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资质:响应人须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焚烧等,核准经营类别为:收集、贮存、利用、处置900-041-49、900-047-49、900-210-08、900-214-08、900-249-08、398-001-16、900-052-31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内的危废物。 (三)财务报表:响应人须提供近一年(2023年)的财务表,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四)业绩要求:自2021年1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止,响应人应提供1个在类似项目中与本次所投服务相同或类似的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同类型项目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签字页、合同金额页、合同付款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须能显示项目名称及规模,所供服务项目规格数量和时间等详细证明材料,涉密信息可遮蔽处理)。 (五)企业信用:截止至报名开始时,响应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络截图)。 (六)相关承诺要求 1.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有关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须近五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近五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承诺函)。 4.近一年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航油、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停用交易资格或列入黑名单的状态(提供承诺函)。 (七)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八)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规范响应文件编制,满足响应文件符合采购文件中其他实质性要求。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者,获取采购文件前必须在 (系统) 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 4.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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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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