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人保财险宝应支公司非车险宣传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人保财险宝应支公司非车险宣传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02-10-04F-2024-D-E22608C01
三、采购内容:本项目选取1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非车险宣传服务。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协议期届满前,双方如无异议,有效期可自动延长两年。
预算金额:80万元(合同有效期内,因项目执行的不确定性,采购人不承诺年度采购量,具体以实际量为准。若合同期间未达或超出预估规模,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供应商自行承担所带来的风险)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或个人独资企业,应提供信用中国的三个查询截图;供应商如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两个查询截图。)
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8. 供应商被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备选报价文件。
特别说明:本项目为企业内部采购行为,执行企业内部采购制度,非政府采购与磋商,请各供应商知悉。
五、磋商文件领取
(一)领取磋商文件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2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