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23-2475N1110620)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株洲中车时代半导体有限公司中低压功率器件(株洲)建设项目氮气(现场制氮)设备租赁,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株洲中车时代半导体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低压功率器件(株洲)建设项目氮气(现场制氮)设备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租赁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租赁设备交付期、租赁时长
包号 | 租赁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规格 | 租赁设备交付期 | 租赁时长 |
F08A | 现场制氮设备及系统 | 1 | 套 | 供应能力:平均6000NM3/h(即180吨液氮当量) 纯度:>99.999% 界面压力:≧0.85Mpa(G) 在线率:>100% | 2025.9.20前交付 | 15年 |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包,投标人应对本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近五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有效,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注明的时间或竣工验收资料上注明的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4000NM3/h及以上现场制氮装置运用在8英寸及以上的半导体行业(或5.5代及以上TFT-LCD面板行业)现场并进行运营管理。资格要求的业绩为一个设备建设业绩和一个设备现场运营管理业绩,业绩可为同一项目,也可为不同项目。【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①合同;或②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竣工验收资料;或③中标通知书]】。
3.3 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且近五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有效,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注明的时间或竣工验收资料上注明的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4000NM3/h及以上现场制氮装置建设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①合同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竣工验收资料或中标通知书,且业绩证明资料应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如无法体现,则还须同时提供加盖合同甲方公章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内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3.5 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须提供承诺书】;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0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止(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至1302室(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13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若为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2)线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04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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